2009年2月9日 星期一

執法模糊空間待檢討 職場菸害難查禁

菸害新制行不行專題報導(3)(中央社記者陳清芳台北10日電)菸害防制法新規定上路近1個月,衛生人員稽查重點放在公共場所,董氏基金會接獲的申訴案件卻以職場菸害最多,官方和民間在檢討新制施行成效時產生歧見。
衛生署國民健康局估計,菸害防制法有關公共場所與3人以上室內工作場所新規定自1月11日實施以來,各地衛生局接獲的檢舉案件破10萬件,因為光是春節之前,就多達9萬9000件,其中192件疑似違規,開出罰單者卻僅佔19件。
國健局衛生教育中心游伯村解釋,這是調查菸害事實、被檢舉人陳述意見的行程流程所致,衛生稽查人員也反映執法的模糊空間,例如飯店、餐廳外面多少距離內出現放置煙灰筒才算違法?老少咸宜的戶外遊樂場所到底是否全面禁菸?室外吸菸區範圍限制多少才合法?,這些疑難雜症,都有待檢討。
分析國健局受理檢舉稽查的案件,可發現以禁菸場所的禁菸標誌不符規定、提供煙灰缸的違規情形最多,其次才依序是民眾在禁菸場所違規抽菸、商店賣菸的菸品廣告標示不符規定等。
不過,董氏基金會受理的菸害申訴卻以職場二手菸居多,董氏執行長姚思遠表示,至2月5日為止,已接獲133件具名申訴案,職場吸菸佔8成,包括主管辦公室、樓梯間或廁所等吸菸問題,她認為,其中為了保住飯碗而忍受菸害的職場菸害更多。
消費者報導雜誌社社長孫立群認為,如果衛生人員不施展公權力,為飽受二手菸害的員工伸張正義,恐怕讓吸到二手菸的人和菸槍一樣都很不爽。
這一個月來,董氏基金和衛生署先後就公共空間的定義、柑仔店和小飯館的禁菸規定,各持寬鬆不一的標準,這將影響官方和民間對菸害檢舉及申訴業務的合作默契。
姚思遠指出,目前不但主管在自己的辦公室不得吸菸,集合式辦公大樓的樓梯間、通道、廁所也都必須禁菸,違規吸菸者可處新台幣2千至1萬元的罰鍰;然而,從以前到現在,職場的二手菸害一直是執法最弱的一環。
國健局的制式回應仍是「虛心受教」、「檢討改進」,但是該怎麼改進執行技巧,有待25縣市衛生局一同坐下來集思廣益,發揮創意,把促進職場健康、職場戒菸班推向辦公室。9802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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